http://gansu.hteacher.net 2021-09-08 11:02 甘肃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经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成绩将于11月20日左右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http://lycy.gansu.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划定最低控制线,经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4.总成绩确定。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两周内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面谈、调阅档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省林业和草原局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林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以后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将批准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经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疫情防控
1.报考人员须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凭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者缺一不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考务部门。
4.报考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13893671986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18152087297
甘肃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甘肃省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15343623390
甘肃省国家公园监测中心18894311610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13609395622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18793049799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13893446966
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15336048389
甘肃小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17709382936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13993541969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0933-8710745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及所属单位15809411688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及所属单位0931-6117022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0931-8825885
监督电话: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0931-8612994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931-4810240、85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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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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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绍文
热门标签: 兰州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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