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ainan.hteacher.net 2020-07-18 13:41 海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市引才力度,全面推进“好校长、好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人社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局、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充实我市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市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297名。其中:招聘应届生岗位208名、非应届生岗位89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此次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其他应聘人员均需于本次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可凭高校证明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延期毕业的,需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
3.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户籍、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专技证书、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应届生)》《海口市教育局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单位(含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非应届生)》(见附件1、2,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面向应届生岗位中要求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面向非应届生岗位中要求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本次除应届生岗位以外,非应届生岗位需要应聘人员具备1年及以上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经历(以劳动合同为准,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
3.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 海口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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