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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633名工作人员公告(教师岗35名)

http://hubei.hteacher.net 2020-06-03 16:08 湖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由州人社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招聘人数1:3或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考生根据州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该岗位面试对象,最终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在州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2.面试实施

县市人社局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本部门或本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考生根据面试组织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工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恩施州人社发〔2013〕65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0〕22号)规定执行。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根据招聘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分级、分类、灵活多样的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情景模拟、技能操作、试工等方式实施。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上述方式执行后总成绩仍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 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该类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40%+面试成绩×60%)。

为准确核实上述人员加分资格,请上述人员认真填写《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表》,见附件5),“三支一扶”人员将表交到本人服务所在地县市“三支一扶”办登记;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将表交到本人服务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登记;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将表交到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加分表》提交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前,各县市及相关部门核实后于2020年7月10日前交州人社局(恩施市舞阳大街一巷21号州人社局311室)汇总公示。逾期不提交者,视作放弃加分资格。上述人员中已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应聘定向岗位的上述人员不加分。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中应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备案前在州人社局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备案和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和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和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备案和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州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所报岗位为定向招聘岗位或者有户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执业资格条件和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限制的,请在报名系统备注栏明确自己是否符合相应要求。如:xx年大学生村官;本人退役士兵;本人xx县户籍;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人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条件为专业类别的,请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联系电话,咨询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条件;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专业类别。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年(或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据实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6)。考生未按要求提供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疫情防控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经乡镇党委按程序推荐的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其他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条件,《岗位表》中未明确的,参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公务员的条件执行。

7.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人社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9.请考生务必关注州人社局官网和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二)岗位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不到公告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后,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所缴报名费退还。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需保留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经州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开考,但应聘人员的折后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取得聘用资格。

(三)建立候聘人员制度

州人社局将进入招聘岗位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排序建库,作为候聘人选,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资格。如候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补聘人员的,可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补聘对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报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对候聘对象组织体检、考核,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备案后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本次考试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政策咨询电话: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419516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48929

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9886

州直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2.监督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30970

附件:

附件1: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
附件3:2020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退费登记表.xlsx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5:恩施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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